《无锡市液体燃料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决策事项稳评公示
时间:2022-12-13 14:17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为深刻吸取吉林长春“9.28”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对液体燃料安全监管,常态化管控液体燃料安全风险,无锡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安委〔2020〕10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全市实际,起草了《无锡市液体燃料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无锡市应急管理局委托江苏崇宁律师事务所开展《无锡市液体燃料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进行公示征求利益相关者的建议和意见,公示期自公示告之日起十日。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无锡市应急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0510-81825733;电子邮件:wxswhc@126.com;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无锡市应急管理局,邮编214131;联系人:许松;或者与江苏崇宁律师事务所联系,联系电话:0510-82713166;电子邮件:332065707@qq.com;联系地址:无锡市观山路299号C幢13楼,邮编214131;联系人:王婧哲。
您的意见和建议对本项目具有积极作用,我们在此对您表示真挚的感谢!
无锡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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