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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6日   文字大小:[    ]   浏览次数:  
        文号  锡政办发〔2020〕21号
        制发机关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4-22 15:15:22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自然资源

        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锡政办发〔2020〕2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无锡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总体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江苏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现就全面铺开、分阶段推进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重要论述,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等相关要求,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按照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要求,全面铺开、分阶段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支撑自然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严格监管。

          (二)基本原则

          ——坚持资源公有。坚持自然资源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

          ——坚持物权法定。依法依规确定自然资源的物权种类和权利内容、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和行使代表。

          ——坚持统筹兼顾。在新的自然资源管理体制和格局基础上,与相关改革做好衔接。

          ——坚持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构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体系,实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有机融合。

          ——坚持发展和保护相统一。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新的空间格局。

          ——坚持平稳推进。先行选择基础资料完善、权属争议少的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逐步推进,最终实现市级自然资源登记全覆盖,确保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有序、平稳推进。

          (三)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做好我市辖区内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直接开展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按照《办法》要求,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土调查成果和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首先对我市辖区内除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直接开展确权登记之外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以及江河湖泊、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国有林区等具有完整生态功能的自然生态空间和全民所有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实现对水流、森林、山岭、荒地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市级自然资源登记全覆盖。

          清晰界定我市辖区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配合做好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直接开展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和相关要求,配合做好我市辖区内由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直接开展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配合、支持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做好自然资源权籍调查、界线核实、权属争议调处等相关工作。

          (二)做好市级和各市(县)、区级开展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我市各级登记机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任务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中央政府行使所有权和委托地方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出台前,全市各级登记机构可先行开展权籍调查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登簿前的相关工作,待资源清单出台后,再由具有登记管辖权的登记机构进行登簿。

          1.开展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统一确权登记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对我市辖区内由市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包括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等自然保护地开展统一确权登记。依据自然保护地设立、审批等资料划定登记单元界线,收集整理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护规定或者政策性文件,直接利用全国国土调查和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确定资源类型、分布,并开展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的权籍调查。通过确权登记,明确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种类、分布等自然状况,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并关联公共管制要求。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可以依据登记结果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

          市(县)、区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办法》,对本辖区内除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直接开展确权登记之外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开展统一确权登记。

          2.开展江河湖泊等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会同市水利局对我市辖区内除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直接开展确权登记之外的、跨县级辖区范围的市管河流、重要湖泊等水流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确权登记。依据国土调查和水资源专项调查成果,以河流、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划定登记单元界线,收集整理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护规定或者政策性文件,并对承载水资源的土地开展权籍调查。探索建立水流自然资源三维登记模式,通过确权登记明确水流的范围、面积等自然状况,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并关联公共管制要求。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可以依据登记结果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

          市(县)、区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办法》,对本辖区内除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直接开展确权登记之外的水流进行统一确权登记。

          3.开展湿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对我市辖区内由市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生态功能比较重要的湿地进行统一确权登记。依据国土调查和湿地资源专项调查结果划定登记单元界线,收集整理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护规定或者政策性文件,并开展权籍调查。通过确权登记明确湿地自然资源的范围、面积等自然状况,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并关联公共管制要求。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可以依据登记结果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

          市(县)、区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办法》,对本辖区内除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直接开展确权登记之外的湿地进行确权登记。

          在自然保护地、水流等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内登记的湿地不再作为单独湿地进行登记。

          4.开展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对我市辖区内除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直接开展确权登记之外、跨县级辖区范围的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进行统一确权登记。依据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库,结合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库和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清理结果等划定登记单元界线,调查反映各类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的探明储量状况,收集整理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护规定或者政策性文件。对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的确权登记,探索采用三维登记模式,通过确权登记,明确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的数量、质量、范围、种类、面积等自然状况,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并关联勘查、采矿许可证号等相关信息和公共管制要求。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可以依据登记结果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

          市(县)、区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办法》,对本辖区内除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直接开展统一确权登记之外的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进行统一确权登记。

          5.开展森林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市(县)、区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办法》,对本辖区内尚未颁发林权权属证书的森林资源,原则上应当以土地所有权为基础,按照国家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划定登记单元,进行所有权确权登记,已纳入自然保护地、水流、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等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森林不再单独划定登记单元。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可以依据登记结果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

          (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信息化建设

          全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使用全国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系统,按照统一的标准开展工作,实现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的统一管理、实时共享,建立本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数据库,做好本级负责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信息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并实现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国土调查、专项调查信息的实时关联。自然资源部门与生态环境、水利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服务于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和有效监管。

          三、时间安排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要求,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分阶段推进全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从2019年起,利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2023年以后通过补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实现全市全覆盖。

          (一)2020年至2022年

          1.配合自然资源部开展我市辖区内太湖、长江干流等重要自然生态空间和单项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开展我市辖区内无锡宜兴国家森林公园、望虞河、新沟河、京杭大运河苏南段、滆湖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2.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制定《无锡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总体方案》,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后,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并依据总体工作方案,制定无锡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年度实施方案,启动无锡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根据市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从自然保护地、跨县级辖区范围的市管河流等全民所有自然资源中,每年选择一批重要自然生态空间和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3.市(县)、区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要组织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本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于2020年5月底前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审核后,以市(县)、区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名义予以印发,并制定本辖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年度工作计划,基本完成本辖区内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2020年,锡山区、惠山区完成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试点工作。

          4.随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开展,同步完成各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的建设。

          (二)2023年及以后

          在基本完成全市重点区域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启动非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最终实现全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的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和市(县)、区级人民政府(管委会)作为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对支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协调机制,明确任务要求,保障工作经费,落实责任分工。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要加强对全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指导监督,完善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委托无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锡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等单位承担由市登记机构具体负责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组织实施工作。

          市(县)、区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对各自行政区域内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总责,要组织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工作总体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批准和指导监督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实施本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创新工作机制,组织工作力量,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工作单位的监督、指导,确保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统筹配合

          全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不折不扣完成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任务。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要加强对各级登记机构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指导、监督,了解掌握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并加强实时监管,及时叫停违法违规、损害所有者权益的登记行为,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市(县)、区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配合、支持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做好相关实施工作。

          (三)健全协调机制

          全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主动做好与生态环境、水利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已有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基础资料,现有资料不能满足需要的,应该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必要时可开展补充性调查。加强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检查,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准确客观。

          (四)落实资金保障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权籍调查,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别由市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五)做好宣传培训

          全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全面准确宣传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展与成效,加强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经验交流,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全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大培训力度,提升队伍素质,加强自然资源登记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附件:无锡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年度实施计划

        责编:司法局

        关于开展“我为家园献良策”
        “金点子”征集活动的倡议

        广大市民朋友:

          自2016年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我们齐心奋进、并肩拼搏,共同走过了难忘而辉煌的五年,合力书写了“十三五”发展的精彩篇章、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硬答卷。今天,我们又站上了新的历史起点。经省委批准,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将于今年9月下旬召开,这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会议将围绕践行新发展理念,研究部署未来五年全市高质量发展大计,勾勒描绘共同富裕的幸福美好城市崭新蓝图。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两在两同”建新功、市委“三强三促”开新局部署要求,主动问政问需问计于民,同全市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风雨同舟、同甘共苦”,让全市上下更好发挥“主人翁”精神,凝心投入、聚力推动“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共建共享幸福美好城市,我们共同倡议,从即日起至9月10日,在全市开展“我为家园献良策”“金点子”征集活动。

          聚众志,成坚城;集众智,成良策。我们期待、也相信:通过这一活动,深入发扬民主,使市委的决策部署更加符合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真心听取民意,使各界人士的意愿心声得到更加顺畅的表达;广泛集中民智,使锡城百姓的聪明才智得到更加充分的释放;更好凝聚民心,使我们在新时代“赶考”路上底气更足、信心更足、干劲更足!

          人民群众是城市的主人,幸福生活需要你我共同创造。真诚欢迎广大市民朋友以及关注关心无锡发展的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到这一活动中来,支招、献计、出点子。对您的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用心倾听、梳理研究并推动落地转化,使之成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生动实践和发展实效。让我们共担新使命、携手再出发,在新征程上阔步向前、一往无前!

        具体参与方式如下:

          1、线上参与:无锡发布双微账号(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无锡日报、无锡博报、灵锡一点通双微账号,“中国无锡”微信公众号,无锡观察、无锡博报、智慧无锡、灵锡客户端,中国无锡政府网、魅力无锡英文网、无锡新传媒网、太湖明珠网,各市(县)区、市各有关部门官方发布账号

          2、拨打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3、寄送信函:无锡市民中心2号楼807办公室

        无锡市总工会 共青团无锡市委 无锡市妇联 无锡市老龄办 无锡日报社 无锡广播电视台

        2021年8月17日

        主要征集方向

          1、在促进就业、支持创业上出更多好政策,拓宽增收渠道,让老百姓的“口袋”更鼓,您有什么“金点子”?

          2、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推广“就近办”“不见面”服务,方便群众办理社保业务,您有什么“金点子”?

          3、进一步强化精准帮扶和社会救助,让各类困难群体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生活无忧,您有什么“金点子”?

          4、规范教育秩序,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您有什么“金点子”?

          5、提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让群众看病就医更便捷更舒心,您有什么“金点子”?

          6、促进文化、商业、旅游三者融合,让无锡成为海内外游客的首选地、必到地,您有什么“金点子”?

          7、因地制宜建设群众健身场地,推动“10分钟体育健身圈”提档升级,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动起来”,您有什么“金点子”?

          8、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顺畅衔接,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您有什么“金点子”?

          9、充分利用城市“边角料”空间,加强小游园、口袋公园建设,让老百姓“出门见绿、移步进园”,您有什么“金点子”?

          10、提高建筑品质和住房保障水平,让更多老旧小区拥有国有物业“新管家”,提升居住舒适感满意度,您有什么“金点子”?

          11、打造全国最优营商环境城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激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活力,您有什么“金点子”?

          12、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新一轮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构建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您有什么“金点子”?

          13、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共建宜居宜人的“美丽无锡”,让群众享受更多绿色生态福祉,您有什么“金点子”?

          14、率先实现碳达峰,打造碳中和先锋城市,构建绿色低碳的经济新体系和生活新风尚,您有什么“金点子”?

          15、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营造干净美丽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您有什么“金点子”?

          16、推动锡澄锡宜一体化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让魅力都市与美丽乡村交相辉映,您有什么“金点子”?

          17、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整体提高文明素质,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您有什么“金点子”?

          18、构建最佳人才生态链生态圈,聚好用好各类高端人才,让创新成为无锡更加鲜明的品格,您有什么“金点子”?

          19、打造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升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使无锡更加出彩焕彩精彩,您有什么“金点子”?

          20、纵深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夯实网格化基层基础,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无锡、法治无锡,您有什么“金点子”?

        我已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