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建国
发布时间:2008-05-1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协商建国
——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同中国共产党共商建国大计
根据筹委会的规定,第一小组经过三个多月的协商,在新政协筹备会常委会第8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其间,中央组织部和中央统战部做了很多沟通协调工作。从代表名单看,新政协最终确定的名单有着鲜明的特点:
一是具有极强的广泛性。新政协包括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地区、解放军以及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和宗教界等方面的代表,充分反映了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各民族、各阶级和一切爱国民主力量的大团结,包含了近百年来我国民族民主革命各个时期为人民事业作出贡献的知名人物。
筹委会设立了“特别邀请人士”类别。孙中山夫人宋庆龄,前中央研究院陶孟和,前资源委员会钱昌照,前海军宿将萨镇冰,老同盟会员张难先,长期在老解放区工作的陈瑾昆,着名艺术家周信芳、梅兰芳、程砚秋,燕京大学校长陆志伟,商务印书馆老板、前清翰林张元济,着名建筑学家梁思成等人,都在邀请之列。
国民党方面,有曾经是南京政府和谈首席代表的张治中以及和谈代表邵力子、黄绍竑、刘斐、李蒸;有为国共和谈而来到解放区的“四老”颜惠庆、邵力子、章士钊、江庸;还有国民党起义将领傅作义、程潜、龙云、董其武、邓宝珊、陈明仁等人。
筹委会专门设定了“无党派民主人士”派别,专门吸纳没有参加任何民主党派,但对民主革命有重大贡献,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郭沫若、马寅初等人。周恩来说,他们是“没有党派组织的有党派性的民主人士”。
1948年秋至1949年上半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种全国性的人民团体先后恢复和建立。1948年8月,中华全国总工会恢复;1949年3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成立;3月底4月初,首次全国妇女大会在北平召开,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成立;4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平召开;5月,中华全国青年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北平举行;7月,中华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在北平召开;随后,全国自然科学者、社会科学工作者、教育工作者、新闻工作者等代表也分别举行会议,成立相关的全国性组织的筹备委员会。这些全国性的人民团体,都参加了新政协。
尚未解放的地区,新政协专门为其预留了十分之一的代表名额。
据说,新政协名单所列单位中没有“满族”的代表,北京的一些满族人因此而哭了(实际代表中,如齐燕铭、罗常培是满族)。毛泽东得知此事后说:“一个民族没有代表,整个少数民族为之不欢。”后来,在召开政协二届全国委员会时作了弥补。
二是具有严格的政治标准。这尤其体现在对一些党派的严格把关上。对申请参加新政协的党派,筹委会具体分析、分别处理,对于不符合或者不完全符合参加新政协标准者,不能以党派或团体单位的名义参加。同时又注意团结的广泛性,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对这些组织中有民主运动史,在解放战争中有实际表现并有一定代表性的民主人士,邀请他们以个人身份参加新政协。
经过严格把关和充分酝酿,参加新政协的党派单位,除中共和民革、民盟等在香港公开响应“五一口号”的民主党派之外,明确规定增加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三个党派和团体。
九三学社的前身,是抗战时期的一批进步的高级知识分子,在重庆以“民主、科学”为宗旨组织的“民主科学座谈会”,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改名为“九三学社”。由于处于国民党政府的高压下,直到1949年1月才发表宣言,拥护中共“五一口号”。筹委会认为,九三学社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积极参加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的民主运动,为争取解放战争胜利做出了积极贡献,应邀请其参加新政协。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是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之后,一部分从事爱国民主运动的台湾省人士,于1947年11月12日在香港成立的,成立后积极投身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反对国民党的独裁统治,并于1948年5月即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响应“五一口号”。筹委会认为,台盟虽然是一个地区性组织,但已经符合参加新政协的条件,应邀请参加。
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前身是共产党领导的青年组织,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作出了积极贡献,筹委会同意其参加。
在新政协筹备会期间,曾有不少其他党派团体要求参加政协。筹备会共收到要求参加新政协的申请28件,如孙文主义革命同盟、民社党革新派、中国少年劳工党、光复会、中国农工党、中国民治党、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人民民主自由联盟、民主进步党、中国人民自由党等。筹备会经过调查,坚持原则和标准,做了实事求是的处理。对于不符合参加新政协标准的组织,不考虑他们参加政协,要求他们宣告解散结束组织,但邀请他们当中有民主运动历史,又有一定代表性的民主分子以个人身份参加政协或在工作上给予适当安排。对这些组织中的一般成员只要不是反动分子都给予学习与工作的机会,愿意参加其他民主党派的向有关民主党派推荐。孙文主义革命同盟性质与民革相近,主张联共反蒋,但组织不纯,成分复杂,于1949年8月在上海宣告解散,其成员大都转入民革,领导人许闻天、邓昊明以个人身份参加新政协。民社党革新派成分复杂,其领导人沙彦凯、汪世民以个人身份加入新政协,并在会议期间宣布民社党革新派已完成自己的历史任务,自动解散,部分成员加入民盟。中国农工党主席董进时,1949年5月宣布该党停止活动。中国少年劳动党1949年9月正式发表解散公告。国民党CC分子操控的中国民治党,以及为国民党所利用的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人民民主自由联盟、民主进步党、中国人民自由党等“政党”,因其并未参加民主运动,有的还属反动组织,被要求解散。“汉留”等封建帮会性质组织,被勒令解散。
新政协将要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在当时的形势下,保证无产阶级的领导是完全必要的,但同时也必须以平等待人的态度同民主党派真诚合作,采取民主协商的方式来达到政治上的一致。因此,共产党作为一个党派单位,和民革、民盟这两个党派采取了相等名额。而在人民解放区、各地区以及工、农、青、妇等单位中,共产党员和基本群众占多数。这样,既保证了党的领导又促进中共同其他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有利于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共同建设新民主主义的新中国。
经过三个多月的时间,筹备会反复沟通、统一思想,9月20日,参加新政协的代表名单终于尘埃落定。新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共有45个单位,正式代表585人,候补代表77人,总共662人。其中,中共、民革、民盟三个党派的正式名额均为16人,候补代表2人。662名代表中,中共党员约44%,工农代表与无党派民主人士约26%,民主党派约占30%。这份名单,囊括了中共、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中的精英。
新中国的国歌、国徽、国旗、国都和纪年等方案,由新政协筹委会第六小组负责草拟。着名教育家、民进领导人马叙伦任组长,叶剑英、沈雁冰任副组长。在经筹委会批准的前提下,第六小组提出《关于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及国歌词谱启事(方案)》,面向全国人民公开征集国旗、国徽、国歌方案,并聘请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截至8月20日,第六小组共收到国旗方案1920件,图案2992幅;国徽方案112件,图案900副;国歌方案632件,歌词、歌谱694首;意见书24封。
经过充分讨论、认真评选,评选委员会在国都问题上达成一致,都建议定都北平,改北平为北京;在纪年上,也多倾向于公元纪年。但在国歌、国徽、国旗上,仍存在分歧。为慎重起见,9月17日,新政协筹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将国旗、国徽、国歌工作移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领导。
9月22日,新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决议,成立大会国旗、国歌、国徽、国都、纪念方案审查委员会,委任马叙伦召集55名委员集中讨论。
关于国歌,征稿虽多,但一时却难以选定。马叙伦建议用《义勇军进行曲》暂代。但有人提议修改歌词。周恩来说:“法国用马赛曲作国歌,‘把敌人的血浇灌我们的田’是旧歌词,也没有改。我们要嘛就用旧歌词,这样才能激励感情,修改了唱起来就不会有那种感情。”毛泽东接着说:“我国人民经过艰苦斗争,全国快解放了,但是,中国还受帝国主义包围,还不能忘记帝国主义对我们的压迫,我们要争取中国的完全独立解放,还要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所以,还是保持原有歌词为好。”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义勇军进行曲》作为国歌被确定了下来。
讨论较多的是国旗方案。在第六小组讨论的时候,就有四种主要意见:一,镰刀锤头交叉并加五角星,但有模仿苏联之感;二,麦穗齿轮并加五角星,图案复杂,不适合作国旗图案;三,两色或三色横条组成旗面,左上或中央置放镰刀锤头或麦穗齿轮或五角星。横条象征长江、黄河和珠江,镰刀锤头象征工农等各阶级联合,但图案也较复杂,且有美国、苏联国旗混杂之感;四,旗面三分之二为红色,三分之一为白、蓝、黄各色,加以红色或黄色的五角星。
几种方案,都各有利弊,评选委员会和专家反复商议,从中选择了32幅,交审查委员会决定。在9月23日审查委员会讨论时,大家比较倾向于复字32号五星红旗方案,这是一位名叫陈联松的普通职工设计的。大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小星代表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资产阶级四个阶级。可是,大家认为四个阶级的提法不妥,争论较为激烈。在25日的讨论中,毛泽东拿着放大了的五星红旗图案说:“大家都说这个方案好,中国革命胜利就是在共产党领导下以工、农为基础,团结了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共同奋斗取得的,这是中国革命的历史事实。今后还要共同努力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我看这个图案反映了中国革命的实际,表现了我们革命人民大团结。现在要团结,将来也要团结,我看这个图案是较好的国旗图案。”一直关心国旗方案的华侨代表陈嘉庚接着说:“我从东北回来,我很关心国旗问题,我完全同意毛主席讲的复字32号国旗方案。”着名建筑学家梁思成也表示赞同:“我觉得32号图案很好,多星代表人民大团结,红代表革命,表示革命人民大团结。”其他人也相继发言,五星红旗的方案最终得到通过。
关于国徽,鉴于大家对当时所涉及的国徽图案均不满意,毛泽东建议:国徽是否可以慢一点决定,原小组继续设计,等将来交给政府决定。
关于纪年,大多数人赞同公元纪年。但有人说:我们采用公元纪年,老百姓也可能同时采用其他纪年。毛泽东说:“老百姓要用其他纪年我们也没办法,我们不能制定法律去处罚他们。过去用中华民国,老百姓用甲子年,他们还是用了。但是,我们政府要有个决定:采用哪个年号。”黄炎培接着说:“有人说采用公元纪年是以耶稣诞生之年为纪元,是基督教国家的年号,据我们调查了解,其实许多非信仰基督教的国家也采用公元纪年,现在公元纪年已成为国际习惯通用的年号。少数国家采用本国纪元,但在行文写到本国纪年时,常常还要加注公元多少年,很麻烦。”毛泽东风趣地接话:“就是耶稣也不坏嘛,耶稣和今天某些国家借推行基督教进行帝国主义侵略不一样!”于是,公元纪年得以确立。
国号的讨论最为激烈。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曾使用“中华民主共和国”。1948年初,几次在中共党内文件中又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但自从1948年8月1日电复香港民主人士直至筹备会召开,政协有关文件中用的是“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在筹备会上,黄炎培、张志让主张用“中华人民民主国”,张奚若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最后,基本达成一致,同意后者。
1949年9月21日,经过三个多月的充分准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中南海怀仁堂开幕。参加盛会的代表包括中共、各民主党派、各社会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共662人。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由主席团轮流主持。第一天的大会由毛泽东、朱德、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担任执行主席。毛泽东在大会上致词:“现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在完全新的基础上召开的,它具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性质,它获得了全国人民的信任和拥护。因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宣布自己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我们的工作将写在人类历史上,它将表明,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我们的民族将不再是被人欺辱的民族了!”
从9月21日到30日,各民主党派、各社会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以及其他参加新政协的人士进行了大会发言。
民革代表何香凝说:“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为之奋斗的目标,是对内实现国家的自由平等,节制资本和实行耕者有其田,对外联合世界上平等待我之民族,所有这些,在毛主席的领导下得到了实现,我们可以告慰在九泉之下的孙先生了!”李济深说:“我代表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郑重表示,我们对于人民政协向大会提出的原草案,完全赞同。”
民盟代表张澜发言:“用政治协商的方式,建立人民自己的政权,组织人民自己的政府,这不止是中国历史上一件光荣的大事,这也是世界人类史上值得永远纪念的一个光荣的日期。”
民建代表黄炎培在发言中把中国比喻成为一所新建的大厦,他说:“这一所大厦,是钢骨水泥的许多柱子撑起来的。这些柱子是什么?第一是中国共产党,还有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各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分子,这些单位就是一根一根柱子。这钢骨水泥是什么,就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其他爱国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民进代表马叙伦说:“革命胜利后最重要的任务是生产建设,所以我们必须共同来鼓励私人资本,即海外华侨与国家资本有计划地合作,发展工业。”
农工党代表彭泽民在发言中提出:“完全承认政治协商是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中国革命过程中必须采取的政策,也是走向革命胜利的最好的保证……”
致公党代表陈其尤说:“参加这个会议的代表,虽然还不是直接经过人民普选出来的,但是他们不仅都来自民间而且都是多年与反动派作过残酷斗争的人,所以都是能真正代表人民的。在全国代表大会未召开之前,人民政协会议及其所选出的全国委员会,是可以充分代表人民执行政权的。”
九三学社代表许德珩指出:“出席这次会议的人物,是包括了各民主党派、军队和各人民团体,各区域、各民族的代表……”大家“空前未有的团聚起来,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
台盟代表谢雪红发言表示:“全台湾省人民完全拥护这个全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完全支持这个由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并完全同意这个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共同纲领,在这个共同纲领中的每一条都代表我们的利益,为着这个纲领的全部实现,必须努力到底。”
民促代表蔡廷锴、民联代表陈铭枢、救国会代表沙千里、无党派民主人士代表郭沫若等也在一届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发言。在发言中充分表达了对新中国前景的美好展望和对中国共产党的充分信任,相信中国共产党一定能够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设好新中国。
9月27日,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四个议案。29日,大会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并通过决议,由即将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致电联合国大会,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业已成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所选举之中央人民政府为唯一能代表中国人民的政府。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产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副主席、人民政府委员和国务院组成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
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民主人士占了半壁江山。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