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
来源:机关先锋网 时间:2022年07月01日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市委编办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市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从严从紧规范管理机构编制职数。目前,市级机关部门领导职数均符合中央、省、市规范管理要求,均已列入省委编办处级机构职数目录库。其中,52个市级党政机构为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时,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改革部署要求统一设置,并严格按程序明确了核定编制数、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数量。我省明确设区市党政机构处级领导职数实行总量控制,总量与机构改革前相比只减不增,并对党政部门领导正职和副职数量作出明确要求。我市严格落实改革部署要求,重新制定了市级党政机构“三定”规定,并按照我市科级职数管理有关规定核定了内设机构职数。党政机构改革后,我们及时组织“三定”规定回头看,结合部门履职实际,动态调整优化机构编制职数配置,严格按照机构编制分级管理权限办理机构编制职数调整事项。下一步,我们将从如下三个方面继续加强市级机关部门编制职数管理工作:
一、用好用活编制资源。妥善处理严控机构编制与满足发展需要之间的关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的原则,管住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严控总量、统筹使用、科学增减,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二、严格控制职数核定。根据部门核定编制数和履职实际,从严从紧核定部门领导职数,处级以上领导职数的增减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省委编办审批,科级职数增减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严控增量、活化存量,确保市级党政机关科级以上领导职数与部门履职实际相匹配。
三、评估复盘“三定”规定。研究制定市级部门“三定”评估规程,结合部门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开展“三定”规定评估和复盘,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优化部门机构编制职责职数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