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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

        时间:2021-11-26 13:19      浏览次数:       来源: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      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14008097/2021-00084 发文日期 2021-11-23 公开日期 2021-11-26
        文件编号 锡政园规【2021】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市政,公用事业,通知,行政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我局对城市照明、城镇排水(雨、污)、城镇燃气、城市供水和节水、市政工程质监、城市公园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行了制定完善。现予以印发,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请各单位、各相关部门在行政处罚中予以应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公平、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保障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我局对城市照明、城镇排水(雨、污)、城镇燃气、城市供水和节水、市政工程质监、城市公园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行了制定完善。现予以印发,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请各单位、各相关部门在行政处罚中予以应用。

          附件: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zip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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