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首页 > 信息公开 > 审查调查 > 党纪政务处分

        江阴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韩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2-01-30 09:03  来源:市纪委监委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浏览次数: 

          日前,经无锡市委批准,无锡市纪委监委对江阴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韩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韩民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伪造事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礼金;严重违背组织原则,在职务提拔、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通过民间借贷大肆敛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务上的影响,在案件查处、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韩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韩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韩民简历

          韩民,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江苏建湖人,党校函授本科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起,历任无锡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广益派出所办事员、民警、副所长;1986年10月起,历任无锡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1998年9月,任无锡市公安局郊区分局河埒口派出所所长;2000年3月,任无锡市公安局新区分局副局长;2007年6月,任无锡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政委;2008年6月,任无锡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2010年8月,任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局长;2012年3月,任江阴市公安局局长;2012年12月,任江阴市副市长、江阴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6年12月,任江阴市政协党组副书记;2017年1月,任江阴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2021年9月,免去江阴市政协党组副书记职务,不再担任江阴市政协副主席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