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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记 | 蹊跷的医疗废物处置费

        时间:2021-07-15 09:16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浏览次数: 

              6月中旬,湖北省郧西县纪委监委给予郧西县城关镇卫生院原院长翟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违纪资金收缴财政。翟某提起自己私设“小金库”受处分一事,惭愧地说:“不严格要求自己的结果是触碰了纪律‘红线’。我一定深刻汲取教训,诚恳接受组织处理。”

          事情还要从今年3月份说起。郧西县纪委监委组织4个督查专班,对全县各乡镇(场、区)的“七站八所”开展“四风”问题专项督查。

          我们组在查阅城关镇卫生院财务账册时,乍一看报账手续齐全,近几年的接待费用也不多。然而,检查快结束时,一笔支出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账册显示,2019年,城关镇卫生院向十堰市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划拨了16320元,名目为代缴医疗废物处置费。但我们翻遍当年的收入账,没有任何记录显示收过这类费用。

          “这笔是什么支出?既然是代缴费用,怎么在收入账中没有显示相关的收入呢?”带着这些疑问,我们走访了城关镇卫生院财务会计柯某。

          “这个……这个医疗废物处置费按规定要向城区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代收,因为暂时还没收,所以到缴费时间我们就先垫付给环保公司了。”柯某支支吾吾的回答引起我们的怀疑。

          “我怀疑卫生院已经代收了医疗废物处置费,但是没入账,明天我们去走访一下辖区的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再核实情况。”回来的路上,纪检组长余盛国提出下一步的调查计划。

          第二天,我们直奔城区周边的几个卫生室和个体诊所,询问医疗废物处置费交纳情况。

          “2019年的医疗废物处置费,你们交了没有?”

          “交了,我每年都按时交,480块钱。”

          经过详细调查,原来从2017年开始,按照“无固定病床的医疗机构,每单位每月按40元标准缴纳医疗废物处置费”标准,城关镇卫生院每年向全镇各村(社区)卫生室和个体诊所收取480元,现场还找到了由卫生院罗某代收并出具的收款票据。

          “这是2019年你镇部分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缴费的单据,罗某是不是你们卫生院的?”当我们再次找到柯某,向其出具相关证据后,她的眼中明显闪过一丝慌乱。

          经过一步步深入询问,柯某终于主动交代了其在卫生院原院长翟某授意下,将2017年至2019年收取的107个单位的医疗废物处置费共计51360元,不入单位财务账,通过账外运行设立“小金库”的方式,解决医院就餐招待费等支出的事实。我们也发现这三年城关镇卫生院接待费用偏低的原因了。

          “为什么要私设小金库?”掌握事实后,我们将翟某请来谈话。

          “我2017年到卫生院后,想着多协调关系利于开展工作,就产生一些招待费。我找财务会计柯某商议,设了个‘账外账’通过代收医疗废物处置费不入账的方式来解决。”翟某悔恨地说,“本来是想尽快把工作搞出成效,但是却动了歪心思,结果栽了大跟头。”(湖北省郧西县纪委监委 罗光娥 陈远波 || 责任编辑 王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