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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和美乡村建设条例》编制咨询服务单位遴选公告

        时间:2023-02-02 13:36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无锡路径,依照《无锡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无锡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开展《无锡市和美乡村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订工作。为增强立法的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条例》编制咨询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二、申请条件和资料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组建咨询服务项目组,并对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专业性强、对无锡农业农村情况熟悉的单位开展申报;

          2.项目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年来承担过相关类别立法服务工作的单位优先;

          3.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团队成员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一定相关工作经验;

          4、项目组应熟悉中央和省市相关精神,熟悉无锡相关领域发展情况,针对立法工作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和工作措施;

          5.本公告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报。

          (二)申请资料

          1.《咨询服务单位遴选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或分支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资质、财务状况、相关经验证明资料;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

          5.其他证明材料。

          三、实施内容

          《无锡市和美乡村建设条例》编制咨询服务,包括并不限于组织专家咨询、召开研讨交流会议、提供资料收集分析、参与调研等方面内容。

          四、遴选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9日。

          2.材料领取: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接受报名,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并领取《咨询服务单位遴选申请书》。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咨询服务单位遴选申请书》须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咨询服务单位遴选申请书》及相关方案(一式五份),材料要求统一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

          5.组织评审:委托单位将按照自行采购有关规定,组织评审小组,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无锡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及时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

          五、实施进度要求

          按双方约定时间计划完成各阶段咨询服务。

          六、经费预算

          总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 市民中心6号楼5楼,无锡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邮编:214131)联系人:丁晓芸,肖铮,联系电话:81821121、81826120,传真:81826700,邮箱:8501509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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